产品参数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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运费说明 | 电议 |
品牌 | 重庆水智慧流体设备有限公司 |
规格型号 | 根据客户需求 |
用途 | 广泛 |
北京市门头沟区第二再生水厂是全地下式“花园型”再生水厂,设计规模8万吨/日,采用碧水源MBR技术,出水水质可达全国最严的北京地标A类,相当于地表水Ⅲ类标准。为北京市、区两级重点建设项目,每年可为门头沟区提供近3000万吨的高品质再生水,缓解了永定河水污染及周边地区水资源短缺的问题。
云南昆明第十污水处理厂是全地下式污水处理厂,占地59亩,吨水占地面积仅为0.26m2/吨,总投资7.47亿元,处理规模15万吨/日。本项目采用集成式、集约化设计理念,选用碧水源MBR技术,出水指标优于 城镇污水厂一级A排放标准,为改善滇池水环境起到积极作用。
山西晋阳污水处理厂采用全地下、花园式、双工艺,总设计规模48万吨/日,其中一期工程32万吨/日,二期工程16万吨/日。采用碧水源MBR工艺,出水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IV类水标准。本项目被山西省媒体和业主单位赞为“太原速度、久安精神”,为中国大体量全地下式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树立了标杆。
河北正定新区地下式再生水厂为华北地区首座全地下式污水厂,规划占地面积为166亩,实际用地面积约为45亩,设计规模为10万吨/日(远期规划30万吨/日),总投资约为4.3亿元。处理工艺采用碧水源AAO+MBR处理工艺,出水水质优于 一级A排放标准,可用于新区景观、绿化、湖泊等用水及厂区内中水回用,主要承担正定县和正定新区的污水处理任务。
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、监测、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要求。
本标准适用于处理规模小于 500 m3/d 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管理。500m3/d 及以上规模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参照 GB 18918 执行。
山东省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
山东省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37/3693-2019)于2019年9月27日发布,将于2020年3月27日起实施。
标准针对山东省农村在地形、规模、经济状况等方面存在差异的现状,充分考虑各种技术所能达到的污染控制水平,兼顾农村地区的经济承受能力和管理水平,依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规模以及出水去向,将标准分为二级。
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出水直接排入GB 3838—2002中Ⅲ类水域、GB 3097—1997中二类海域的,执行一级标准。规模大于50 m3/d(含)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出水直接排入GB 3838—2002中Ⅳ类、Ⅴ类水域和其他未划定水环境功能区的水域、沟渠、自然湿地,以及GB 3097—1997中三、四类海域的,执行一级标准。
规模小于50 m3/d(不含)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出水直接排入GB 3838—2002中Ⅳ类、Ⅴ类水域和其他未划定水环境功能区的水域、沟渠、自然湿地,以及GB 3097—1997中三、四类海域的,执行二级标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