济南电视台掌管人劲彬地下带有臆念歪曲陈亚男,违不违法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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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影曼云2021/12/9 14:01:50

违不违法,不是依据某个人的看法,某个人的意願而确定,而是某人指控的事实,是根据哪部法律指控的?违反了该部法律的第几条?第几款?

某个人和某些人的看法,不是法律。

当你觉得不对时,那不是法律,是感觉。

"以事实为根据,以法律为准绳"这是判断违不违法的唯一标准。

如果陈亚男,或其他人认为劲彬先生违法了,可以到当地法院提起诉讼,由当地法院做出裁定。

锺离掣2021/12/9 14:01:50

违法!必须严惩

太史倩语2021/12/9 14:01:50

惩恶扬善,哪来违法,公平正义,弘扬了正能量。为劲彬点赞!

东京紫萍2021/12/9 14:01:50

作为电视台主持人这样的用语显然欠妥。但其阐述的道理到不失客观,陈亚南这种投机婚姻走网红的思维方式不可助长。流量经济模式使得部分人心理极度扭曲,走火入魔。

佟佳念瑶2021/12/9 14:01:51

路见不平一声吼,支持劲彬。

澹台苒2021/12/9 14:01:51

劲斌无非说出了很多人想说的实话,支持他。

云居升荣2021/12/9 14:01:51

如果这孩子能有一点烂泥扶上墙,女孩也不能离开,肯定是男孩确实不行,废物到了极点,当初能选择,为什么现在离开,应该不仅仅是有了流量粉丝,而因为小朱的原因更大,女孩不是傻子,但凡能将就也不会出现这种情况,肯定是没办法坚持了,一个巴掌拍不响,不应该全怪女孩。

六脉亦白2021/12/9 14:01:51

如果陈亚楠有过错,不违法

佟佳言2021/12/9 14:01:51

支持劲斌

廷花小郎君2021/12/9 14:01:54

违不违法,不是咱们小老百姓说了算的。不过,主持人在公众节目中,以主持人身份对涉及他人家长里短的事进行过激的评论,无论如何都不合适。

主持人所在的媒体是一个公众媒体,不是自媒体。公众媒体代表着公众平台的形象,这个平台是关键因素,公平公正客观是最基本的要求,有着引导社会舆论提升社会风尚的使命,报道的内容也应多是社会上急难求盼之事。即使是关于社会热点,特别是涉及家庭个人,也应仅是以报道为主,其中不应该添加过多的个人观点和因素,因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,是非曲直自有他们的定论。话又说回来,即使是自媒体,也应该谨言慎行。常说,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对恶意诽谤、诬陷的行为,法律是绝对禁止的。

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,其实,清官更难断他人的家务事,只要还没到大是大非的地步,没人能说得清道得明。一家成熟的媒体,会在节目中邀请嘉宾进行点评,并表明“本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,与本台立场无关”,这是现代媒体专业性的表现,成熟的表现,更是法治思维的表现。所以,这位主持人所在的媒体还是应该学着努力提升和完善自我,将自己变得更加专业和成熟。

世界杯的女单冠军含金量很高的,是三大赛中积分排名最高的赛事,尤其是奖金丰厚,获得冠军有4.5万美元的奖励,其它赛事没有那么高。何况参加比赛的选手都是世界排名前几名的球员,就连奥运冠军陈梦都没能进决赛,可想而知竞争多么激烈残酷。恭喜孙颖莎首获三大赛冠军??!未来可期!加油!
12102021/12/9 13:59:55
公车改革以后,我们单位唯一的一辆公车被取消,收归到县公车服务平台,单位不再保留公车。在取消公车的同时,县内公务员增加了车改补贴,普通科员由最初的每月550元涨到现在的每月650元。但一直到现在,县内事业编人员、聘请人员却一直没有享受到车改补贴。车改以后,我们县规定,在县城单位出差,一律不能租用公车。县城只有两路公交车,大多数地方都去不了。坐摩的或者出租车,一个来回至少要二十,稍微偏远点的地方车费还会更高。而到城郊的村和企业,出租车和摩的一般都不愿意去。因此,大多数时候,被安排了县城范围内的出差,只能开自己的车。单位小郑由于工作特殊,经常要到县城范围的企业、城郊的村委会联系工作,每月至少有10天要在外面跑。由于坐车实在不方便,每次小郑都是开着自己的车去工作,但是油费一点也报不了。为此小郑有些郁闷,说他一个事业编人员,没有车改补贴,但是在县城周围搞事,每次都要自己开车,也不能报销一星半点的,觉得搞的没劲。像小郑一样的事业编同事,在说是车改补贴时,都会觉得有些不太公平。平时的工作和公务员都是一样的,出差的机会和次数和公务员都差不多。如果出差直接出了县城也还好,反正可以租车,回来还可报销差旅费。但是偏偏很多出差都是在县城范围内,这让他们感觉很有些无奈,不管是步行、坐车、开车,反正都得自己解决,单位概不负责。有的事业编同志抱怨说,以后县城范围的出差都派公务员去,自己一个事业编,车改补贴也没有,为啥还要打肿脸充胖子呢?埋怨归埋怨,真到了有出差任务的时候,事业编的同志都还是尽心尽力地去想办法,并且完成的很好。一般都是自己有车的就开车,没有车的就坐车,太远了不好坐车,就请单位有车的同志送一下。总之,虽然肚里有埋怨,但是所有的埋怨都还是为工作让了路。很多人都会认为,只要在体制内工作,只会有假公济私,不可能出现以私济公的情况。现在说假公济私,我不能说没有,但是真的很少。站在像我这样的普通职工的角度,即使有这样的想法,也不敢去实施,同时也没有机会去实施。因为一旦被抓住,轻者被党纪政纪处分,重者只怕饭碗难保。记得有一次我父亲来县城办事后,准备第二天回老家去。刚好第二天我也要出差经过老家,单位安排的车辆上刚好还有一个空位,我心里想着是不是可以把父亲顺便带着,因为他自己坐车回去的话,中途还要转车,班车时间也不固定,很麻烦。可是我想了又想,觉得这样还是不合适。虽然对于父亲,从我个人的感情来讲,我应该带他一起走。但是于公来讲,我们坐的车辆是公车,是单位派去工作的,如果在这中间带上的我父亲,就属于假公济私。如果被发现追责的话,不仅我要受到处分,还要连带单位、公车司机都要收到处分。所以,最后我给父亲解释了以后,父亲也很支持我,第二天就在后面自己坐车回老家的。假公济私不行,但是现在在工作中以私济公,感觉却是天经地义,义不容辞。小王在办公室工作,负责单位接待。一般有接待任务的时候,都由小王出面安排。虽然说现在关于接待都有具体的标准,各级也都要求必须要严格按照标准来进行。但在实际工作中,总会出现很多超出标准的意外情况。那超出的部分怎么办呢?很多时候都是由小王自己先垫付超出的部分,等后面单位再想办法给自己补上来。有时候单位也会有一个不符合规定的开支,在外面连账都不能挂,那就只有办事人员先私人垫付,后面再请单位想办法。比如有时候为了与上级单位搞好关系,领导安排想给上级单位相关人员送点土特产。接到领导的安排以后,小王也不能推辞说做不了,一般都是自己先去外面采购。因为这是不符合规定的采购,因此不能挂账,只能一手钱一手货,以私人的名义购买,然后按照领导要求把事办好。至于垫付的钱什么时候能收回来,那就只有等待。小王有时候找到我诉说,说自己有时候实在是垫付不起了,家里也是有老有小,每月就盼着这点工资来生活,但是有时候单位的事需要垫付又不能不垫付,自己其实也非常的为难。因为我也是一个普通职工,也只能听一听。也只能安慰说,那你实在垫付不起了,就直接给领导讲,自己确实困难,但是小王也只是摇摇头。我明白小王的处境,毕竟作为一名普通工作人员,在单位很多时候只有服从没有选择。其实,不光是小王这样专门负责接待的人员会遇到以私济公的情况,我们这样不负责接待的人员也会遇到需要以私济公的时候。几个月前,有个邻县的兄弟单位来我们县开展活动,我负责去活动地点引导和陪同。因为下车后到活动地点还有一段路程,走路大概需要七八分钟的样子。活动计划安排,这一段路是步行,但是下车以后,很多同志都觉得很累,就想坐观光车进去。这时候,我作为东道主的代表,马上就去联系了观光车,先买票后上车。这时候也不能请示呀,也不能让兄弟单位自己出呀,我就直接付了钱。事后这事我也没有提出来,因为提出来也解决不了,反而显得自己太小气。所以,再回到题主的问题。在单位遇到这种以私济公的情况时,我想只要还在自己的承受范围内,那就自己解决,毕竟现有的工作对我们来说很重要。同时我也相信,我们普通职工做了什么,领导应该都是清楚的,也会记在心里。也相信,在合适的时候,单位一定也会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决。如果实在承受不起这个负担了,那就大胆地讲出来,相信单位和领导也会慎重考虑,不会为难我们。
57102021/12/9 13:57: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