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《社保法》公司应该为员工缴纳社保,这是公司的法定义务。但是在实际操作中,很多公司为了节约成本,就是不为员工缴纳,员工处于相对弱势地位,维权成本又很高,在这种情况下,员工有意愿自己交,我认为是一个明智之举。
第一,员工选择自己交的类型。
一般员工自己交,相当于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来,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。每月按照5000元工资来计算,养老保险20%,医疗保险8%的比例计算,每年大约在1680元左右,如果按照社平工资,你计算的1400元左右应该是差不多的。
第二,自己对自己负责,应该是合适的。
公司不交自己交,这也是为了今后养老和就医作打算。每年1000多元钱的费用,从哪里都能节约出来。如果公司不交,自己耽误的不仅是青春和时间成本,更重要的是耽误今后养老金的收入计算,损失也是非常大。
第三,保留证据,作为今后维权的依据。
所有自己缴费的单据、银行代扣代缴凭证、在公司的工资条,银行流水、考勤记录等,都是自己今后维权的额基本证据,最好自己建个小小资料库。
不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公司,随着征收部门的变更,以后肯定要必须缴纳的,这是形势发展的大趋势。今后如果有维权的那一天,自己有准备、有证据,对自己是非常有利的。
总之,我个人是赞同你目前这种做法,公司不交,现自己交,免得耽误了自己的未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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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你好,公司不给员工交社保,五险一金一共要交1400元左右,员工自己交的话合适不合适呢?那么如果说你所在的工作单位不给你交社保,很明显,这是不符合相关劳动合同法规定的,属于一个违法行为。那么这种情况自己交很明显是不合适的,应该要求所在的企业单位来给你承受相应的社保待遇。
那么公司如果拒不交纳,你个人的社保待遇的话可以通过劳动监察大队来进行举报。如果举报属实,劳动监察大队会责令要求你所在的工作单位交纳员工的社保,并且补交之前的一个没有交纳过的社保,那么这样一来你就可以享受到企业单位所承担的一个社保待遇了。
如果说你个人来交的话,实际上一是不合算的,二是五险一金也是没有办法来交纳的,因为个人来交纳社保待遇,只能够选择其中的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来缴纳,所以说整体交纳费用应该不会有这么高,大概一个月有个七八百块钱应该就够了。但毕竟这个钱不应该自己来承担,所以说就应该由企业单位和个人来共同承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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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您好,公司不给员工交社保,那么这种情况首先是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。因为我们国家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,只要企业和员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后。30日内就要依法购买社保。所以说不购买社保的行为,实际上属于一个违法行为。
那么如果让员工自己全额承担这个社保费用,很明显是不合理的,因为本身规定单位要承担大部分的缴费比例,个人只需要承担很小一部分的缴费比例,所以员工全额承担这个所有的缴费,很明显是不合适的。
那么这种情况,员工应当拒绝全额承担所有的社保费用,这样一来的话,虽然你找了份工作单位和梅找工作单位是没有任何区别的,因为本身你自己就全部承担所有的社保交费了,所在的单位一分钱都没有给你承担。可以要求劳动仲裁介入,也可以要求劳动监察大队介入,都是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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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险全部自己交是不是合适?
我认为短期是可以的。
尽管有很多不同的声音,比如社保应该由公司承担,公司不交违法,可以和公司打官司等等,但是,社会的实际情况是,就是有很多公司不交社保,难道就让自己的社保断了吗?
先不说自己以后养老金会下降,仅仅从眼前来说:
生病了,没有医疗保险,几十万的医疗费用你垫的起吗?
发生工伤,稍微小骨折就得十万块,钱谁出?
生孩子,没有生育保险,出点危险,住院全部自己垫付吗?
孩子要异地上学,保险断了,很多地方没有上学资格,怎么办?
异地购房,保险断了,没有资格买,怎么办?
保险是用人单位的责任没错,
但是,如果用人单位没交,你自己又没交,出了事,你必须要自己先承担所有的费用,你是不是承担的起?
即使以后和公司打官司赢了,拿到了钱,或者公司给你补交了,需要很长时间不说,断缴的风险也是你自己的,至少在北京,只要中断,哪怕补缴了,在很多权益享受上,比如医疗,子女入学,居住证等等,都是不认的。
公司违法,你打官司能赢,但是在此之前,你的权利损失都是要自己扛着的,这就是现实。
单纯从法律出发,解决不了现实问题。
愤青无补于事。
当然,我们自己交了,公司没有出钱,你可以收集证据和公司申请仲裁打官司,维护自己的权利,把该要的钱要回来。这个绝对是正确的,只是:
在此之前,为了增强自己抵抗风险的能力,自己先全交着也没什么不可以。
还有一种情况是,在很多小城市,社保的概念很薄弱,比如服务员,很少有买保险的,但总得有工作赚钱养家,如果收入还可以,自己交也可以考虑。社保有困难的,也可以买商业保险。
总之,为了增加扛风险能力,自己交也可以考虑。公司违法的,可以慢慢算账。
年薪制,有什么不合适!不愿意走人!
社保法
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,有权查询缴费记录、个人权益记录,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。
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,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。
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,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;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,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。
你的情况在辞职前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,记住一定要有证据证明你就是这个公司的员工。
这公司有点奇葩啊!不建议你待在这个公司啊!
不合适!!劳动法规定得很清楚。可以申请劳动仲裁
先不说合不合适,首先公司这么操作肯定是违法的,员工一告一个准。当然现在有很多公司不给员工交社保,但会有相应的社保补贴。如果你所在的公司既不交社保,又没有社保补贴,那这样的公司也没有待下去的必要了。
用人单位都应交。